为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深入贯彻《中共崇信县委办公室、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办发〔2023〕31号)精神,按照《平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平财监〔2025〕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的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崇信县司法局、崇信县残疾人联合会、崇信县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崇信新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7月18日至7月24日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3-6124910
崇信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