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度崇信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崇信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5〕10号)和市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平市商函〔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全县县域商业功能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集贸市场,按照《商务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见附件3),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进行地面硬化、顶棚、排水、供电供水、供暖、消防设施、冷藏保鲜、交易结算等设施设备,通过软硬件设施改造升级,将乡镇集贸市场打造成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重要场所,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中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规定执行,建设周期截至2025年底。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补贴额度

(一)资金来源。2025年省商务厅下达中央县域商业建设专项资金。

(二)补贴额度。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符合支持方向实际投资金额的50%。

三、申报项目主体基本条件

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3.在崇信县内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初审。申报单位向崇信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工信商务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审查合格后报送市商务局审核。

(二)项目评审。崇信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必要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核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上相关部门、专家、监理等第三方机构成立项目评审组,召开项目评审会议,项目评审组依据项目绩效指标和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择优选取项目。

(三)结果公示。对经评审会议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崇信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征集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同时按照附件1、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三)征集时间。申报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盖章报送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商贸流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斌 18693328892,0933-6102513

附件:1.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申请表.docx

2.项目申报承诺书.docx

3.商务部乡镇集贸市场(大集)改造升级清单.docx


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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