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6日,甘肃崇兴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周寨南煤矿110kV变电站及供电线路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核周寨南煤矿110kV变电站及供电线路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拟临时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2.4456公顷,建设内容为输电塔基临时便道使用,涉及崇信县新窑镇西刘村、周寨村、新窑村、新窑林场林地。其中,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1.5359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7136公顷,疏林地0.179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169公顷;按林地权属分:拟使用崇信县新窑镇集体林地2.1726公顷(西刘村集体林地0.2616公顷、新窑村集体林地0.8376公顷、周寨村集体林地1.0734公顷),新窑林场国有林地0.2730公顷(208林班国有0.1565公顷,211林班国有0.1165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Ⅱ级保护林地1.7581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6875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1.7581公顷,地方公益林地0.6875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分:拟使用防护林林地1.5359公顷,其他林地0.9097公顷;按林种分:拟使用防护林1.5359公顷;按起源分:拟使用人工起源1.7320公顷,天然起源0.7136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甘肃崇兴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李双雄
建设项目名称:周寨南煤矿110kv变电站及供电线路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申请单位:甘肃崇兴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地:新窑镇西刘村、周寨村、新窑村、新窑林场。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