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公告

2025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招生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全县幼儿园布局和园位保障等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采取“划片招生+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幼儿园及时间安排

(一)招生幼儿园:县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县第四幼儿园、县第五幼儿园、县第六幼儿园和各乡(镇)学区所辖幼儿园。

(二)时间安排:2025年7月16日各幼儿园统一发布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宣传,家长提前准备报名资料;7月19日-20日进行登记审核;7月21日至23日向社会公示招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招生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8月25日组织报到注册。

二、招生对象和片区划分

(一)招生对象

在崇信县居住的年满3周岁且未入园的适龄幼儿(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经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

(二)招生园位

1.城区幼儿园:根据城区6所幼儿园师资配备、硬件设施等办园条件,结合招生报名情况,合理设置班数,严格控制班额,确保适龄幼儿应入尽入,保障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2.乡村幼儿园:各乡(镇)学区所辖幼儿园按幼儿园设班标准控制人数。

(三)招生片区划分

各乡(镇)学区所辖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就近入园的原则招生入园。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2025年城区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具体为:

招生幼儿园

招生片区

最大招生班数

县幼儿园

人民路—气象局—县医院以东(含牛垛咀社),新风路南北垂直线以西(不含世纪花园C2区)、世纪花园C3区。

4个

县第二幼儿园

双拥路以西至曹庄村,公园路以北(含华煤小区),主要包括:世纪花园A区(包括步行街商铺)、华煤小区、芮河明珠、曹庄村。

4个

县第三幼儿园

新风路南北垂直线以东(不含世纪花园C1、C3区),芮河嘉苑、滨河路3号小区、窑庄、人大政协、县委家属楼、国税局家属院、电信局家属楼,东至汽配城。

4个

县第四幼儿园

双拥路以西,刘家沟村以东,公园路以南,主要包括:刘家沟村、刘家沟商住楼、马湾新村、芮溪文苑、俪景御苑、世纪花园B区(含B区商铺)。

4个

县第五幼儿园

世纪花园C1、C2区。

2个

县第六幼儿园

人民路—气象局—县医院以西,双拥路以东,主要包括:幸福家园、西锦家园、怡泉家园、百泰家园、公租房、背苍社。

2个

(四)城区幼儿园招生条件

①有房有户家庭适龄幼儿。该类幼儿是指父母在片区内有固定房产,且入学新生户口在片区内父母户籍上或直系祖辈在片区内有固定房产,且入学新生及法定监护人与直系祖辈同户籍同居住。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登记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和缴费发票,房产抵押贷款的提供抵押贷款手续,因房屋买卖尚未过户的提交购房合同和交易税务发票,房产为廉租房和公租房的需提供与县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证、体检单。

②有房无户家庭适龄幼儿。该类幼儿是指户口在父母户籍上,父母在片区内有固定房产,但户籍地址与片区内房产地址不一致或户口随父母在直系祖辈户籍上,直系祖辈在片区内有房产,但户籍地址与片区内直系祖辈自有房产地址不一致,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登记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和缴费发票,房产抵押贷款的提供抵押贷款手续,因房屋买卖尚未过户的提交购房合同和交易税务发票,房产为廉租房和公租房的需提供与县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证、体检单。

③有户无房家庭适龄幼儿。该类幼儿是指户口在片区内父母户籍上,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或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直系祖辈户籍上,且直系祖辈在城区无房产,在片区内有租住房屋(含公租房和廉租房)。需提供户口本、安置合同或租房合同、租房交易凭证、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证、体检单。

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该类幼儿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崇经商或在城区务工并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片区内有租住房屋。已办理居住证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户口本、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证、体检单;未办理居住证的,需提供父母本人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在城区务工的提供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商营业证件和近3个月的工资证明材料,在崇经商的提供父母本人办理时间3个月以上的经商营业证件)、租房合同、租房交易凭证、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证、体检单。

⑤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该类学生是指符合相关政策的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地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陇原人才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子女等。需提供享受相应政策照顾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登记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和缴费发票,房产抵押贷款的提供抵押贷款手续,因房屋买卖尚未过户的提交购房合同和交易税务发票)或租房合同、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证、体检单。

⑥选择长幼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该类学生是指入学新生家庭已有一个孩子就学的,按照“长幼随学、同校就读”的原则,家长可申请同校就读。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登记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和缴费发票,房产抵押贷款的提供抵押贷款手续,因房屋买卖尚未过户的提交购房合同和交易税务发票)或租房合同、已在报名幼儿园就读的孩子信息、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证、体检单。

⑦无房无户家庭适龄幼儿。该类幼儿是指父母在城区内无房产且户口未在片区内,但已在片区内居住的适龄幼儿。需提供租房合同、租房交易凭证、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疫苗接种证、体检单。片区幼儿园无空缺园位的由县教科局划拨到其它有空缺园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幼儿园就读。

三、登记注册

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家长按照招生时间安排,对照①至⑦类招生条件,携带报名资料,同幼儿一起到片区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审核。招生幼儿园优先登记、审核符合①至⑥类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在园位仍有空缺时,对第⑦类适龄幼儿进行审核,符合条件时予以登记,不得超计划招生。片区幼儿园无空缺园位的由县教科局指定到其它有空缺园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幼儿园入园。招生工作完成经公示无异议后领取入园通知书,报名注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1.提交的证件材料不全、虚假的。

2.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

3.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办理登记、审核手续的。

4.体检不合格者(提供近三个月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幼儿体检单)。

四、特殊情况处置

1.安排登记审核的时段内只招收适龄未入园幼儿。各乡(镇)属地幼儿园在园适龄幼儿园原则上限制因“择校”转入城区幼儿园,因其它原因确需转入城区幼儿园入园且符合城区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在片区幼儿园有空缺园位的情况下统筹安排。片区幼儿园无空缺园位时由家长联系其它有空缺园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园或选择继续在当前幼儿园就读。转园需持原幼儿园转园证明、《幼儿健康报告册》,于秋季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学手续。

2.离异家庭新入园幼儿按照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就近入园。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园依据时需提供结婚证。

3.在片区园位紧缺,临近幼儿园园位充足的情况下,鼓励适龄幼儿家长选择临近幼儿园入园,保障幼儿充分享受教育资源,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4.凡符合入园标准和各项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因各种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在招生片区幼儿园报名注册的,到县教科局教育发展中心(408室)备案,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科局统筹妥善解决。

五、监督指导

本次招生工作县教科局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对招生片区划分、特殊情况处置等有合理意见建议的,欢迎幼儿家长电话咨询或到教科局408室反映,县教科局对幼儿家长疑问或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答复,对合理意见建议及时协调处理。

咨询地点:县教科局教育发展中心(408室);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933-6125168。


崇信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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