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崇信县利盛翔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公告

崇信县利盛翔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云鹏,男,身份证号码:622725199010052618,住所:甘肃省华亭市西华镇西塬村涧池里社89号;公司经营场所: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马沟村四社052号;主营业务:电车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及办公用品销售。

经查:该公司自成立后长期停业未经营,法定代表人张云鹏利用该公司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将其作为电信诈骗赃款转移工具,被县检察院立案调查。我局于2025年7月9日通过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无法取得任何联系。因该公司登记注册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拟对该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依法吊销崇信县利盛翔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上述决定,崇信县利盛翔商贸有限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崇信县利盛翔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22日之前)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933—6121034

特此公告


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审核事宜公告

下一篇: 崇信县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