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人员马建民等10人外伤(意外)住院调查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人员马建民等10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马建民,身份证号:62272419920707****,家住崇信县黄花乡水磨村。

2024年11月13日,马建民因右手第二掌骨开放性骨折、右手部指伸肌腱损伤(食指)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366.31元(大写:叁仟叁佰陆拾陆元叁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使用角磨机切割彩钢瓦时不慎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黄俊杰,身份证号:62082320120107****,家住崇信县黄寨镇黄土寺村。

2024年11月9日,黄俊杰因右侧锁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415.13元(大写:陆仟肆佰壹拾伍元壹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玩耍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杜友铎,身份证号:62272419540913****,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杜家沟村。

2024年11月8日,杜友铎因右小腿下肢开放性伤口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311.29元(大写:叁仟叁佰壹拾壹元贰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山上打完药回家途中电动车刹车弹簧断裂,下坡时无法控制速度造成事故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黄云鹏,身份证号:62082320080406****,家住崇信县黄寨镇黄寨村。

2024年11月7日,黄云鹏因左膝关节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953.68元(大写:玖佰伍拾叁元陆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学校上体育课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张锡明,身份证号:62272419610203****,家住崇信县黄寨镇白新庄村。

2024年11月12日,张锡明因胸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630.25元(大写:壹仟陆佰叁拾元贰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卸草时不慎被塌方的草包砸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王银霞,身份证号:62272419690205****,家住崇信县锦屏镇马沟村。

2024年11月12日,王银霞因胸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087.13元(大写:贰仟零捌拾柒元壹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给牛拉草时不慎从草堆上掉下来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李闫毛,身份证号:62272419700312****,家住崇信县黄花乡高年村。

2024年11月10日,李闫毛因双侧肋骨多发性骨折伴第一肋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7064.54元(大写:柒仟零陆拾肆元伍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山上倒车时不慎从坡地翻车受伤。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梁明生,身份证号62272419680405****,家住崇信县锦屏镇刘家沟村。

2024年11月11日,梁明生因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发性大脑挫裂伤、脑震荡、双下肢浅表挫伤、急性外伤后头痛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4023.66元(大写:肆仟零贰拾叁元陆角陆分)。

患者自述:上坡时三轮车刹车失灵导致车辆侧翻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9.许玉琴,身份证号:62272419631206****,家住崇信县锦屏镇于家湾村。

2024年11月7日,许玉琴因左侧胫骨平台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1557.84元(大写:壹万壹仟伍佰伍拾柒元捌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因地面光滑意外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0.薛子航,身份证号:62082320190605****,家住崇信县锦屏镇薛家湾村。

2024年10月12日,薛子航因股骨骨折就诊于天津市儿童医院,住院费:13267.38元(大写:壹万叁仟贰佰陆拾柒元叁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玩耍时不慎从床上跌落,就诊于天津市儿童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4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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