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崇信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崇信县工业集中区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永久使用林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核崇信县工业集中区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拟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拟永久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0.0581公顷,涉及崇信县锦屏镇薛家湾村、平头沟村林地。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0.0367公顷、疏林地0.011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095公顷。按权属分:拟使用崇信县锦屏镇薛家湾村集体林地0.0367公顷,锦屏镇平头沟村集体林地0.0214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为:拟使用防护林林地0.0367公顷,其他林地0.0214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0119公顷,地方公益林地0.0462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Ⅱ级保护林地0.0119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462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崇信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项目法人:刘小鹏
建设项目名称:崇信县工业集中区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申请单位:崇信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实施地:锦屏镇薛家湾村、平头沟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