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公示

2024年7月16日,崇信县水土保持站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崇信县2024年水土保持治理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核崇信县2024年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拟临时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18.7008公顷,涉及崇信县新窑镇新窑村、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举分公司林地。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17.6632公顷,一般灌木林地1.0376公顷;按权属分:拟使用崇信县新窑镇新窑村集体林地4.1588公顷,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举分公司国有林地14.542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为:拟使用防护林地17.3909公顷,经济林地0.2723公顷,其它林地1.0376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5.2566公顷,地方公益林地13.1719公顷,商品林地0.2723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Ⅱ级保护林地5.2566公顷,Ⅲ级保护林地13.4442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崇信县水土保持站

建设项目法人:马彪

建设项目名称:崇信县2024年水土保持治理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申请单位:崇信县水土保持站

项目实施地:新窑镇新窑村、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举分公司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评残鉴定结果的公示(2024年第八期)

下一篇: 关于2024年甘肃省特级教师拟推荐人选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