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0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司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甘肃平凉崇信锦屏-黄花35千伏线路工程(变更)》永久使用林地的申请报告。由于申请的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核甘肃平凉崇信锦屏-黄花35千伏线路工程(变更)拟永久占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拟永久使用崇信县林地面积0.0400公顷,涉及崇信县黄花乡凉水泉村、高庄子村、锦屏镇刘家沟村、薛家湾村林地。按地类分:拟使用乔木林地0.0314公顷、疏林地0.0086公顷;按权属分:拟使用崇信县锦屏镇刘家沟村集体林地0.0117公顷,薛家湾村集体林地0.0036公顷,黄花乡高庄子村集体林地0.0056公顷,凉水泉村集体林地0.0191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为:拟使用防护林林地0.0267公顷,经济林林地0.0047公顷,其他林地0.0086公顷;按森林类别分:拟使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0053公顷,地方公益林地0.0300公顷,商品林地0.0047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拟使用Ⅱ级保护林地0.0053公顷,Ⅲ级保护林地0.0347公顷。
拟使用林地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张柏林
建设项目名称:甘肃平凉崇信锦屏-黄花35千伏线路工程(变更)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申请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司
项目实施地:黄花乡凉水泉村、高庄子村、锦屏镇刘家沟村、薛家湾村。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林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林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