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件涉及崇信县县共2件,已办结2件,现将具体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5月15日

受理部门:崇信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6121285

联系地址:崇信县永丰街202号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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