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甘肃省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3〕28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拟对被评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的滨河路社区、鱼堡子社区发放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各2万元,对被评为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西街社区、东街社区、新窑社区发放市级充分就业社区补助资金各1万元,共计7万元,资金来源为就业补助资金。现将拟拨付情况面向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6日,共5天。
监督电话:6102290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