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省、市国动办安排意见,县政府决定于9月18日在崇信县城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9月18日上午9:00至10:00,下午15:00至16:00。
二、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程序
(一)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上午9:30与下午15: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16: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三、试鸣形式
崇信县县城范围内鸣放固定音响警报。
四、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种类,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