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人员孙军霞等9人外伤(意外)住院调查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人员孙军霞等9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孙军霞,身份证号:62272419930309****,家住崇信县柏树镇三星村。

2024年3月16日,孙军霞因右腿骨折,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15213.63元(大写:壹万伍仟贰佰壹拾叁元陆叁角分)。

患者自述:下楼时踩空摔倒致右腿骨折,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李志贵,身份证号:62272419700130****,家住崇信县黄花乡马寨村。

2024年5月13日,李志贵因腰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158.61元(大写:贰仟壹佰伍拾捌元陆角壹分)。

患者自述:上坡时电动车翻到不慎摔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王旭,身份证号:62082320050921****,家住崇信县锦屏镇刘家台社。

2024年5月11日,王旭因左足拇指近节趾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953.08元(大写:叁仟玖佰伍拾叁元零捌分)。

患者自述:晚上回家时,因未看清路面踩空导致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程金平,身份证号:62272619620414****,家住崇信县御苑小区。

2024年4月27日,程金平因左侧腓骨骨折、左内踝骨折、左胫骨远端骨折、左踝关节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9891.6元(大写:玖仟捌佰玖拾壹元陆角)。

患者自述: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导致左腿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马满仓,身份证号:62272419620710****,家住崇信县新窑镇新窑村。

2024年3月8日,马满仓因腰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275.67元(大写:叁仟贰佰柒拾伍元陆角柒分)。

患者自述:因自家房屋漏水,处理房顶时不慎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柳三虎,身份证号:62272419691028****,家住崇信县锦屏镇野雀村。

2024年5月8日,柳三虎因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鼻骨骨折、陈旧性肋骨骨折、腹部损伤、上唇裂伤、鼻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4238.16元(大写:肆仟贰佰叁拾捌元壹角陆分)。

患者自述:修剪自家树枝时,不慎从柳树摔下造成手腕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王碎梅,身份证号:62272419670616****,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新集村。

2024年4月28日,王碎梅因颈脊髓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665.66元(大写:叁仟陆佰陆拾伍元陆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院内,因地面不平摔倒头部着地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刘春生,身份证号62272419550501****,家住崇信县锦屏镇杜家塬村。

2024年5月12日,刘春生因左外踝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198.93元(大写:壹仟壹佰玖拾捌元玖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田间干完农活回家时,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9.高碎梅,身份证号:62272419680620****,家住崇信县芮河家园。

2024年5月17日,高碎梅因两根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165.77元(大写:贰仟壹佰陆拾伍元柒角柒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不慎摔倒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2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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