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已依法受理“崇信闫小平中医(综合)诊所”医疗机构执业备案申请,现将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名称:崇信闫小平中医(综合)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医疗机构地址:崇信县锦屏镇新西街17号。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医科******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闫小平

如对拟审核医疗机构信息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应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崇信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933-6121027  6132176

联系地址:县卫健局201室


崇信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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