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充分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甘财社〔2019〕33号)规定,现就办理崇信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补贴支出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10%以内安排使用”的规定。

(一)补贴对象:2019年1月1日以后至2023年5月31日以前,在我县辖区内首次(第一次工商注册时间)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本年度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含自主农民创业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见习生、在岗支企生、失业金在领人员、申请省外务工交通补助、享受财政工资人员、本年度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不能予以申请。

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对建筑业(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KTV、棋牌室、酒吧、台球、茶艺等)、广告业(营业执照含广告字眼)、桑拿、美体按摩、足浴、网吧、氧吧等不属于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向县人社局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初审(指经营实体所在地)创业人员申请补贴资料的真实性,加具意见签字盖章后,由本人提交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县人社局二楼207办公室),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县门户网站、崇信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本人个人农商银行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账号和户名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资料一致)。 

三、申报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限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附件1,下同);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下同);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下同); 

(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限崇信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6月1日之前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②城镇区域内“零就业家庭”的成员;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⑤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⑥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6页);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限崇信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四)退役军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限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限崇信户籍),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复印件(2、3、4、5页);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返乡创业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劳务用工合同原件、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务工期间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各类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①本人农商银行社保卡或农商银行卡(存折)复印件(A4纸,上半部分为本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下半部分为银行卡有账号的一面)。② 所持《就业创业证》2022年审验情况必须为年度审核成功。

四、申报期限 

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30日。办理时以本人提交的齐备材料为准,超过申报时限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以上所需资料,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崇信县人社公众号上自行下载复印,各类人员按申报资料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原件,请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及时申报。 

附件:崇信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材料.xls

联系电话:0933-6102290 

联系人:杨春毓

崇信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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