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居民杨建华等12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杨建华,身份证号62082320110303****,崇信县木林乡东阳寨村人。
2023年2月3日,杨建华因右眼受伤疼痛视物模糊3天,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2867.89元(大写:贰仟捌佰陆拾柒元捌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崇信龙泉寺玩耍,右眼被玩具枪戳中导致右眼受伤疼痛视物模糊3天,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为右眼创伤性前房积血,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于红菊,身份证号62272419740611****,崇信县黄花乡高年村人。
2023年1月31日,于红菊因一氧化碳中毒,就诊于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费4711.96元(大写:肆仟柒佰壹拾壹元玖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家房间内用火炉取暖,因通风不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送往华亭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梁明寿,身份证号62272419650313****,崇信县黄花乡马寨子村人。
2022年12月12日,梁明寿因锁骨骨折,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8121.63元(大写:捌仟壹佰贰拾壹元陆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家因下雪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右肩部着地,被诊断为锁骨骨折,于2022年12月13日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马文远,身份证号62272419700306****,崇信县黄花乡水磨村人。
2022年2月1日,马文远因压面机压伤左手,就诊于兰州手足外科医院,住院费14875.51元(大写:壹万肆仟捌佰柒拾伍元伍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因压面机压伤左手,送往兰州手足外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韩保正,身份证号62272419521113****,崇信县柏树乡吴家湾村人。
2022年10月1日,韩保正因肋骨骨折,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5954.96元(大写:伍仟玖佰伍拾肆元玖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党洼村公路上骑自行车摔伤导致肋骨骨折,立即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朱进生,身份证号62272419650615****,崇信县柏树镇马新庄村人。
2023年2月18日,朱进生因腰椎骨折,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79890.24元(大写:柒万玖仟捌佰玖拾元贰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柏树镇马新庄上班时前往牛角湾庄为患者看病途中不慎摔伤导致腰椎骨折,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王茂华,身份证号62082320070823****,崇信县锦屏镇关村村人。
2022年9月8日,王茂华因右髌骨脱位,就诊于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费44743.21元(大写:肆万肆仟柒佰肆拾叁元贰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校上厕所时不慎意外摔倒致右髌骨脱位,送往西安市红会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李烈绒,身份证号62272419550505****,崇信县锦屏镇西街村人。
2023年1月19日,李烈绒因高血压晕倒致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头皮挫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279.12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玖元壹角贰分),后因动手术,就诊于平凉市人民医院,住院费168774.35元(大写:壹拾陆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叁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家因高血压晕倒致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震荡、头皮挫伤,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因动手术,转至平凉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9、梁淑琴,身份证号62272419620909****,崇信县锦屏镇杜家沟村人。
2023年2月20日,梁淑琴因右侧股骨远端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2289.38元(大写:壹万贰仟贰佰捌拾玖元参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地里干活走路不慎摔倒导致右侧股骨远端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0、关红英,身份证号62272419940522****,崇信县黄花乡凉水泉村人。
2023年2月20日,关红英因右侧外踝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885.53元(大写:伍仟捌佰捌拾伍元伍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路上因路滑不慎摔倒导致右侧外踝骨折,在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1、刘淑琴,身份证号62272419480510****,崇信县锦屏镇赵湾村人。
2023年3月4日,刘淑琴因腰椎骨折、胸椎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586.91元(大写:叁仟伍佰捌拾陆玖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不慎摔倒导致腰椎骨折和胸椎骨折,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2、赵彦杰,身份证号62272419550905****,崇信县锦屏镇庙台村人。
2023年2月18日,赵彦杰因右侧股骨颈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279.12元(大写:伍仟贰佰柒拾玖元壹角贰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干活时因路滑摔倒,导致右侧股骨颈骨折,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7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