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居民杨社教等9人外伤(意外)住院调查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居民杨社教等9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杨社教,身份证号:62272419640123****,崇信县锦屏镇东庄村甘沟门社人。

2023年10月18日,杨社教因右侧肋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4413.65元(大写:肆仟肆佰壹拾叁元陆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家喂牛过程中被牛用头挤到门口受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成召贵,身份证号:62272419700623****,崇信县新窑镇大兴村胺儿山社人。

2023年10月25日,成召贵因左侧肋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816.97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陆元玖角柒分)。

患者自述:在家修补房子时不慎从梯子上掉下,致左侧第十肋骨骨折。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李三崇,身份证号:62272419600802****,崇信县黄花乡马寨村马寨社人。

2023年10月14日,李三崇因膝关节内侧副韧带完全断裂,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970.56元(大写:伍仟玖佰柒拾元伍角陆分)。

患者自述:在老家地里掰玉米时扭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梁彩娥,身份证号:62272419730506****,崇信县木林乡金龙村荒场社人。

2023年10月16日,粱彩娥因左膝关节内侧副韧带完全断裂,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431.05元(大写:伍仟肆佰叁拾壹元零伍分)。

患者自述:在玉米地干活时因三轮车翻到撞伤左下肢外侧。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吕彩芹,身份证号:62272419550109****,崇信县柏树乡柏树村新庄社人。

2023年10月15日,吕彩芹因右侧肱骨內髁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2876.2元(大写:壹万两仟捌佰柒拾陆元贰角)。

患者自述:在家头晕昏倒。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李爱英,身份证号:61032719730221****,崇信县锦屏镇马沟村六社人。

2023年10月15日,李爱英因右侧锁骨骨折,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9939.5元(大写:玖仟玖佰叁拾玖元伍角)。

患者自述:在家干农活结束后骑自家电瓶车回家途中转弯时摔倒。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王彩娥,身份证号:62272419730929****,崇信县柏树乡闫湾村一社人。

2023年10月23日,王彩娥因左侧跟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584.41元(大写:壹仟伍佰捌拾肆元肆角壹分)。

患者自述:在家割荏,三轮车翻车致左侧跟骨骨折。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陈永军,身份证号:62272419650827****,崇信县黄寨乡大麦沟村樊洼社人。

2023年10月19日,陈永军因左侧小腿挤压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258.69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捌元陆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家收玉米不慎被收割机损伤右小腿。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9、张星星,身份证号 62272419970725****,崇信县木林乡

人民政府职工。

2023 年 9 月 6 日,张星星因运动时意外摔伤,就诊于中

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第一附属医院,住院费:45366.49

万元(大写:肆万伍仟叁佰陆拾陆元肆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木林乡运动时不小心跌倒,致左膝及腿部损

伤。 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

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

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2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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