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0岁以上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
对 象:具有崇信县户籍的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城乡持证残疾人。
补助标准:7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80元。
补助形式:年终一次性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
申请程序:无需残疾人申请。县残联通过残疾人证办理系统,直接调取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持证残疾人信息,由工作人员与乡镇(城市社区)共同核查后纳入补助范围。
资金来源:县财政。
二、扶残助学项目。
对 象:具有崇信县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的在校学生。
补助标准:学前教育每人每学年600元,小学、初中每人每学年500元,高中、中专每人每学年2000元,大专及以上每人每学年3000元。
补助形式:秋季开学后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
申请程序:残疾学生持本人残疾人证填写项目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学校初核、乡镇(城市社区)复核、县残联审定后纳入扶助范围。
资金来源:县财政。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项目。
对 象:具有崇信县户籍的城乡持证重度残疾人。既是重度残疾人,又是计生两户、特困供养对象者,由其他部门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350元。
补助形式:由乡镇上报、残联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由乡镇直接代缴。
申请程序:无需残疾人申请。县残联通过残疾人证办理系统,直接调取城乡持证重度残疾人信息,经乡镇(城市社区)核查其他身份后纳入补助范围。
资金来源:县财政。
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对 象:具有崇信县户籍的0-6周岁残疾儿童(含未办理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
补助标准:根据残疾儿童参加康复训练和治疗后,个人自付费用以及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等情况综合考虑。
申请程序: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县残联提供残疾儿童参加康复训练和治疗的诊断证明、病例、费用清单、票据以及相关报销凭证即可。
资金来源:县财政。
五、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助。
对 象:残疾人专职委员。
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申请程序:无需申请。由县残联与乡镇(城市社区)共同考核后纳入补助范围。
资金来源:县财政。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1日-6月6日(5个工作日)
崇信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