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居民刘巧林等16人外伤(意外)住院调查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居民刘巧林等16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刘巧林,身份证号62272419740106****,崇信县黄花乡马寨子村人。

2023年4月25日,刘巧林因不慎从拖拉机上摔落致胸部及全身多处疼痛,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4216.77元(大写:肆仟贰佰壹拾陆元柒角柒分)。

患者自述不慎从拖拉机上摔落致胸部及全身多处疼痛,立即送往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王占龙,身份证号62272419510708****,崇信县锦屏镇关村村人。

2023年4月27日,王占龙因头部浅表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291.54元(大写:贰仟贰佰玖拾壹元伍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晕倒头部摔伤致头部浅表损伤,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王守德,身份证号62272419440604****,崇信县锦屏镇野雀村人。

2023年4月19日,王守德因左侧额叶脑挫伤、头皮裂伤、头皮挫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722.5元(大写:伍仟柒佰贰拾贰元伍角)。

患者自述在家中干活时不慎从高处跌落致左侧额叶脑挫伤、头皮裂伤、头皮挫伤,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4、罗德峰,身份证号62272419500917****,崇信县锦屏镇赵家沟村人。

2023年4月26日,罗德峰因左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814.72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肆元柒角贰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牛房台阶上踩空摔倒致左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5、王凤兰,身份证号62272419501122****,崇信县锦屏镇梁坡村人。

2023年4月29日,王凤兰因右桡骨骨折、右尺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925.13元(大写:贰仟玖佰贰拾伍元壹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家晕倒致有桡骨骨折、右尺骨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6、黄碎能,身份证号62272419690317****,崇信县黄寨乡大麦沟村人。

2023年4月27日,黄碎能因双侧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胸12椎体骨折、腰1、2横突骨折、左侧创伤性胸腔积液、左侧肘关节脱位、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外踝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816.14元(大写:叁仟捌佰壹拾陆元壹角肆分)。

患者自述在建房过程中不小心摔倒发生意外致双侧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胸12椎体骨折、腰1、2横突骨折、左侧创伤性胸腔积液、左侧肘关节脱位、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外踝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7、王拉林,身份证号62272419710521****,崇信县锦屏镇野雀村人。

2023年4月28日,王拉林因左膝关节损伤、左踝关节损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1872.58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捌分)。

患者自述在崇信县世纪花园C区口,不小心摔倒碰在路边道牙上致左膝关节损伤、左踝关节损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8、张怀文,身份证号62272419650101****,崇信县柏树镇张湾村人。

2023年4月10日,张怀文因左手开放性多发性掌骨骨折第3、4、5掌骨,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731.49元(大写:叁仟柒佰叁拾壹元肆角玖分)。

患者自述在自家盖地膜时不慎被旋耕机割伤流血近一个小时致左手开放性多发性掌骨骨折第3、4、5掌骨,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9、关小军,身份证号62272419640302****,崇信县锦屏镇滨河路社区人。

2023年4月8日,关小军因腰椎骨折L2,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289.33元(大写:陆仟贰佰捌拾玖元叁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干活时脚下打滑不慎摔倒后致腰椎骨折L2,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0、谢等强,身份证号62272419960227****,崇信县柏树乡张湾村人。

2023年5月1人,谢等强因右侧三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右侧胸腔积液、右侧胸壁挫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4162.72元(大写:肆仟壹佰陆拾贰元柒角贰分)。

患者自述在家干活时不慎从梯子掉落,右侧胸肋部与梯子碰撞造成右侧三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右侧胸腔积液、右侧胸壁挫伤,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1、王金涛,身份证号62082320120401****,崇信县柏树镇张湾村人。

2023年4月24日,王金涛因左侧小腿二度烧伤[约3%浅二度,约1%深二度]、踝部二度烧伤左侧外踝浅二度、二度烧伤右侧大腿外侧约1%浅二度,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289.33元(大写:陆仟贰佰捌拾玖元叁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学校提热水暖瓶破裂致左侧小腿二度烧伤[约3%浅二度,约1%深二度]、踝部二度烧伤左侧外踝浅二度、二度烧伤右侧大腿外侧约1%浅二度,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2、拜社林,身份证号62272419710206****,崇信县柏树乡党洼村人。

2023年3月28日,拜社林因创伤性休克、右侧股骨干骨折、四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头皮裂伤,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079.14元(大写:贰仟零柒拾玖元壹角肆分),后转至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于4月2日转至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费91342.85元(大写:玖万壹仟叁佰肆拾贰元捌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崇信县柏树镇张湾村,因自驾车辆操作不当撞树造成创伤性休克、右侧股骨干骨折、四根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创伤性湿肺、头皮裂伤,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后转至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于4月2日转至西安市红会医院治疗,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3、梁博诚,身份证号62082320080607****,崇信县黄寨乡茜洼村人。

2023年5月3日,梁博诚因右手第五掌骨头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026.95元(大写:伍仟零贰拾陆元玖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迪上家具门口意外摔倒导致右手第五掌骨头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4、朱峻峰,身份证号62082320100219****,崇信县锦屏镇兴西街社区人。

2023年2月7日,朱峻峰因右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右膝关节副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前韧带损伤、右膝关节积液,就诊于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费14896.13元(大写:壹万肆仟捌佰玖拾陆元壹角叁分)。

患者自述在崇信县世纪花园C2区,在花园玩耍不慎摔倒致使受外伤,经崇信县县医院初步诊断,建议在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右膝关节副韧带损伤、右膝关节前韧带损伤、右膝关节积液,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5、王木兰,身份证号62272419490612****,崇信县柏树乡陶坡村人。

2023年5月5日,王木兰因右侧肱骨干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5356.7元(大写:伍仟叁佰伍拾陆元柒角)。

患者自述在家中晚上上厕所不慎摔倒,造成右侧肱骨干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16、刘丽华,身份证号62272419620916****,崇信县锦屏镇滨河路社区人。

2023年5月15日,刘丽华因右髌骨骨折、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膝关节积血,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2222.65元(大写:贰仟贰佰贰拾贰元陆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家走路时不慎跌倒致右髌骨骨折、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膝关节积血,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7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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