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255号)要求,我县成立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了推荐评选,经会议研究,拟推荐中共崇信县锦屏镇委员会等3个先进集体、田丰钧等3名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对象(拟推荐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9月29日(共3天),受理时间为公示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933-6121741
通讯地址:崇信县西街150号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情况,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处置和反馈情况。
附件:
先进集体(3个)
中共崇信县锦屏镇委员会
崇信县锦屏镇赵湾村村民委员会
崇信县新窑镇新窑村驻村帮扶工作队
先进个人(3名)
田丰钧 中共崇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建敏 平凉龙泉源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 宽 崇信县锦屏镇赵湾村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兼队长(县医疗保障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