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关于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自评情况报告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甘农质函〔2023〕38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崇信县关于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2日

监督电话:0933-6121818 

电子邮箱:gscxxnjzx@163.com

附件: 崇信县关于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崇信县关于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自评情况的报告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甘农质函〔2023〕38号)要求,我县及时组织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乡镇,对照考核内容,认真开展了梳理总结和自查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启动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甘农质函〔2021〕15号),我县被确定为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创建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3年4月。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严格执法监管,高标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种植农产品快速检测9234样(次)、定量检测299样(次),开展畜禽产品快速检测3833样(次)、定量检测74样(次),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严格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成立了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投入监管资金74万元,保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开展。

2.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责任,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场(户)、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统一登记造册,督促落实生产记录、产品自检(委托检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屠宰企业流向登记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告知职责,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100%。对屠宰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派驻官方兽医实施同步检疫,督促屠宰企业规范开展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出入厂登记等工作,落实流向登记制度,实现产品可追溯。建立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登记制度,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316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病害猪产品5080千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严格执行农、兽药市场准入及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在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农药经营主体21家、兽药经营主体11家。研究制定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38个、县级集中贮存点1个、乡镇级集中转运存放点7个、村级集中暂存点79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不断健全。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对养殖环节自配料进行监管,全县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的农业投入品占农业投入品总量的70%以上。建立农药数字监管平台、植保植检信息管理平台等农业投入品监管监测平台,落实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主要生产基地和经营主体的投入品进行抽查。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抽查农资企业(门店)386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余份,监督抽查农资产品80多批(次),检查标签750多个。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以生产基地正在上市和群众主要消费的蔬菜、水果、肉蛋奶等农畜产品为重点,定期开展抽样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开公示。乡镇级农产品监管机构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检查、速测等工作,督促辖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

5.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围绕蔬菜、瓜果、肉蛋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化肥等农资安全,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年抽查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等200多种,督促农药经营门店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登记、农药质量承诺、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等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私屠滥宰、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

6.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扎实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状况监测,完成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省控点样品采集20个150个样方。加强畜禽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3%。调整农业结构布局,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标准化技术,建成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13个。研究制定《崇信县农业产业链及农业特色产业扶持管理办法》,健全补贴奖励机制,推动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目前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三品一标”指导认证、监管人员培训等工作。县级检测室面积196平方米,配备农药残留定量定性检测相关仪器设备88台(套),今年8月份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1月份取得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相应检测能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监管人员培训等工作,配备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设备、试纸卡(条),能够开展禁用农兽药和常规农兽药速测。县、乡两级均组建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抽查等工作。在各行政村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员1名,协助乡镇做好村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8.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积极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引导生产者自主开具合格证,目前累计开具种植(畜禽)产品合格证1万余份,附带合格证上市农(畜禽)产品9789.7吨,实现了生产与流通、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

三、典型经验做法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目标、任务、责任、措施、时限”五张清单,全力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见效。研究制定《崇信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确定了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业投入品制度及禁限用农药名录》等文件,健全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了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等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意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注重协调联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成立了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设立乡镇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6个,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97名,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及各乡镇,联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以来,累计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15起,实施行政处罚2.1万元,案件结案率100%,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源头管理难度较大。我县农业标准化生产基础相对薄弱,农产品依然以小农生产为主,规模化程度较低,检测、管理线长面广,执法监管较为困难。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者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在接受监督、检测、执法时往往出现抵触情绪。二是追溯管理推进缓慢。我县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缺乏信息化办公人员,追溯平管理所需软硬件设施配备不齐,导致追溯档案录入不及时、不完整,加之推广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处于可有可无状态,缺乏市场监督环节,影响了农产品追溯管理。三是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缺乏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往往一人多职,频繁变动,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强,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采取开展技术培训、参加省市检测竞赛等方式,不断提升检测人员能力水平。对照省市下达的监测任务,增加检测频次及数量,确保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检测实现全覆盖。

二是完善追溯体系。大力推广生产经营主体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认真履行销售环节入场查验、进货查验等农产品安全责任,严防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流入市场。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生产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信息,以便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各个环节实施追溯管理。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持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和科普教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经自查自评,我县自评得分98.5分,符合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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