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崇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下旬召开,会期三天。会议的具体召开时间,授权主任会议决定。
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崇信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崇信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崇信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崇信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崇信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崇信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崇信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崇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它。
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授权主任会议主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