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崇信县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精神和接续政策有关要求,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发挥政府政策性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城乡居民消费热情,促进消费市场强劲回升,我县决定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在全县发放电子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于2023年9月11日开始,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二、主办单位

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

三、活动内容

本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将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进行发放。

(一)发放范围。崇信县居民及来崇人员。

(二)合作商户范围。崇信县8户限上企业,11户限下样本点,恒汇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入限企业)。县工信和商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参与商户花名册。

(三)消费券发放时间和数量。本次活动计划发放电子消费券50万元,分四批次投放。其中:

第一批次:发放电子消费券20万元(9月11日上午9时至9月30日23:59时发放),分为五类如下:

①面值10元券1600张(限消费满30元使用);

②面值20元券1200张(限消费满60元使用);

③面值50元券800张(限消费满150元使用);

④面值100元券600张(限消费满400元使用);

⑤面值200元券300张(限消费满800元使用);

第二至第四批次:计划每批次各投放10万元,待第一批次发放完毕后,根据消费券使用及消费市场反馈情况,调整确定第二至四批次发放时间、面值、数量、使用范围及参与商户,直至50万元资金发放完即止。截止12月31日24时,仍未使用部分统一收回上缴县财政。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向社会公示活动开展结果及资金使用情况。

(四)消费券领取及使用方式。

1.消费券领取方式。县域居民首先需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然后注册登录,绑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甘肃银行或甘肃农信银联卡,并定位至平凉市;再点击奖励中心板块进入后领取(或通过首页“崇信县电子消费券”活动背景图进入领取);成功领券后,消费券可在“我的—奖励(红包票券)”中查看。

2.消费券使用方式。消费者成功获取消费券后,可在县域参加活动的商户消费结款时,使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扫一扫付款或出示付款码商户扫码使用,消费券可自动抵扣相应的金额。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消费券使用额度的,则无法使用。

3.消费券使用期限。每批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为7日,自消费券成功领取时计时。若在7日期限内未消费使用,消费券将自动失效,失效后由发放平台收回。

特此公告。


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

2023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第十四期“崇信好人”候选人公示

下一篇: 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 崇信县2023年创新创业大赛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