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精神和接续政策有关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动稳经济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根据《平凉市“助商惠民·乐购平凉”庆双节亿元钜惠促销活动方案》,决定春节、元宵节期间,在全县开展“助商惠民·乐购平凉”庆双节亿元钜惠(崇信)促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百姓得利”原则,以培育消费热点为主线,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企业打折优惠等方式,借助线上线下支付平台,激活市场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推进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助商惠民·乐购平凉
三、活动时间: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
四、主办单位:中共崇信县委、崇信县人民政府
五、承办单位: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
六、协办单位:中国银联甘肃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崇信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崇信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崇信县支行、甘肃银行崇信县支行、崇信县农商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崇信县分公司、中国电信崇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崇信分公司、中石油甘肃崇信销售分公司、平凉市崇信新世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农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崇信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甘肃陇北创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七、活动范围
全县批发、零售、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烟、酒消费除外),以及龙泉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华夏古槐王国家3A级旅游景区。
八、活动资金安排
本次促消费活动平凉市财政下拨资金20万元,崇信县财政配套资金30万元,总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10万元用于家用汽车促销活动。2023年1月份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投放20万元电子消费券,2月份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投放10万元电子消费券,3月份通过中国电信“翼支付”平台投放10万元电子消费券。
九、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以市县视频连线方式于2023年1月15日上午10:00举行。主会场设在平凉市中心城区人民广场,崇信县分会场设在县李元谅广场。
2.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1)电子消费券发放方式。本次促消费活动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和中国电信“翼支付”平台投放电子消费券。
(2)参与商家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牵头,组织各承办企业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确定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并与商家现场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网上报名:由县工信和商务局组织各承办企业确定、分布、管理报名端口和收储商家有效信息,参与活动的商家通过报名端口报名并填报诚信经营承诺书。
(3)电子消费券类型。共发放以下七类通用消费券,分别为:
①满30元减10元电子消费券;
②满60元减20元电子消费券;
③满150元减50元电子消费券;
④满400元减100元电子消费券;
⑤满800元减200元电子消费券;
⑥满1200元减300元电子消费券;
⑦“一分钱”游崇信消费券(“一分钱”游龙泉寺消费券、“一分钱”游华夏古槐王消费券)。
(4)电子消费券领取方式。县域内居民需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注册登录,绑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甘肃银行或甘肃农信银联卡,并定位至平凉市;点击奖励中心板块或“崇信县电子消费券”活动背景图,进入后领取电子消费券;成功领券后,可在“我的—奖励(红包票券)”中查看。
(5)电子消费券使用方式。消费者成功领取电子消费券后,可在参加活动的商户消费结款时,使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扫码使用,电子消费券自动抵扣相应的金额。单笔消费金额达到使用额度的,电子消费券自动生效,抵扣相应金额;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使用额度的,则无法使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期间,每个用户每周可在每类面值消费券中领取并使用1张,每周可最多领取8种消费券中各1张。
(6)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每批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有效使用期限为7日,自电子消费券成功领取时计时。若在7日期限内未消费使用,消费券将自动失效,失效后由发放平台收回。
(7)电子消费券发放方向。家具家电、日用百货、餐饮、特色农产品、网适产品、龙泉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华夏古槐王国家3A级旅游景区等。
(8)分批次及投放金额:
第一批次:投放20万元,面值10元券800张(限消费满30元使用);面值20元券1000张(限消费满60元使用);面值50元券1000张(限消费满150元使用);面值100元券400张(限消费满400元使用);面值200元券200张(限消费满800元使用);面值300元券100张(限消费满1200元使用);“一分钱游遍崇信”消费券700张(龙泉寺景区门票500张、华夏古槐王景区200张)。
第二批次投放10万元,第三批次投放10万元,待第一批次发放完毕后,根据消费券使用及消费市场反馈情况,调整确定第二至第三批次发放面值、数量和使用范围,并及时向广大居民发布公告,直至40万元资金发放完即止;截止3月31日24时,仍未使用部分统一收回上缴县财政。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束后向社会公示活动开展结果及资金使用情况。
3.家用汽车促销活动
(1)补贴对象。活动期内,凡在崇信县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7座以下(含7座)家庭自用汽车(含新能源挂绿牌汽车)的消费者。
(2)补贴条件。购买主体必须为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不包括行政及事业单位、企业等团体;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购车人身份证、交强险均为同一自然人、同一车型。
(3)补贴标准。共分为6个类别:1.购买燃油车型10万元(不含10万)以下的享受1000元油卡补贴;2.购买燃油车型10-20万元(含20万)的享受2000元油卡补贴;3.购买燃油车型20万元(不含20万)以上的享受3000元油卡补贴;4.购买新能源车型10万元(不含10万)以下的享受1000元现金减免补贴;5.购买新能源车型10-20万元(含20万)的享受2000元现金减免补贴;6.购买新能源车型20万元(不含20万)以上的享受3000元现金减免补贴。购车金额均以购车发票为准。
(4)申领程序。消费者在活动期限内购买燃油或新能源汽车上牌后,携带机动车购车发票、油卡发票、购车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前往县工信和商务局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即可享受油卡或现金减免补贴。提供证明资料不完整、不一致等情况致使审核未通过的,不予补贴。
4.企业专题促销活动
(1)中国电信崇信分公司主要开展2项专题促销活动:一是消费者购买5G手机时,根据机型分别可享受优惠;二是消费者购机时办理不同档位套餐,可享受相应价值的信用购机分期补贴。
(2)中国移动崇信分公司主要开展3项专题促销活动:一是消费者购买5G手机时,可免费领取相应金额的智能硬件产品;二是发放购机代金券,代金券可比照现金兑换5G手机或用于购机价格折让;三是消费者通过扫描相应二维码,可参与“15G夜间流量免费领”“1元领取20G抗疫流量”等流量优惠活动。
(3)中石油甘肃崇信销售分公司主要开展充值送券、大客户折扣优惠、积分兑换、非油商品促销等4项专题促销活动,其中直接面向个人消费的有2项,一是开展“每月十惠”“十分优惠”“周三迎新日”等5个分项活动,在特定时间内,消费者通过中油好客E站APP充值、购买汽车、开通电子加油卡,可享受电子券赠送及消费油品满金额立减等;二是在节日期间开展“爱车驿站·享好礼”“地方特产销售”等3个分项活动,消费者可享受加油满赠、汽服及润滑油购买优惠等。
(4)崇信县新世纪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农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在春节期间,通过全场折扣、幸运抽奖、购物送券等方式,推出民生、年货类商品惊爆价特卖活动,以及服饰化妆品满减满送、黄金首饰折扣让利、家具饰品打折换购、购物满额抽奖等活动。
(5)崇信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主要开展3项专题促销活动:一是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二是多品牌联盟全面让利活动;三是购物返全场通用券活动。
特此公告。
崇信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