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占用草原的公示

平凉市富民交通运输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关于《S320线陕西彬县至华亭公路工程使用草地的报告》(平富通发〔2023〕108号)。由于申请相关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办理程序,现将申请单位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该工程位于崇信县新窑镇辖区范围内,拟永久使用草原面积0.5434公顷(折合8.1510亩),全部为天然草原,按权属分:拟使用新窑镇青泥沟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0495公顷,戚家川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0778公顷,周寨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0675公顷,赤城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0142公顷,杨安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0939公顷,宰相村国有未承包草地0.2405公顷。

拟永久使用草地单位:平凉市富民交通运输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法人:王国太

建设项目名称:S320线陕西彬县至华亭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320线陕西彬县至华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交能〔2016〕337号)

项目申请单位:平凉市富民交通运输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崇信县新窑镇

本公示起止日期: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所征占用草地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具体意见,电话0933—6121657。在此期间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办理相关使用草地手续。

特此公示。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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