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我县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非法聚合网约车平台、微信、QQ、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租赁为名,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租赁车辆、变相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通告后继续发布拼车信息、操持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一经发现,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平凉”“泾川”“西安”“兰州”等线路的非法营运车辆,严查非法营运的私家车、网络预约车及其它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对干扰出租车正常经营,与客运班线车辆争抢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非法营运车辆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三、对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站点停靠,出租车拼客、拒载、不使用计价器、未按规定放置服务监督卡、固定线路经营、异地营运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对在执法过程中阻碍执行职务,聚众滋事、暴力抗法、阻塞交通等扰乱正常工作和交通运输秩序的,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人民群众乘坐合法经营的交通工具,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不受侵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共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举报电话:崇信县交通运输局:0933-6123628
崇信县公安局:0933-6121762 0933-6101200
崇信县交通运输局
崇信县公安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