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凡是持有2022年12月1日前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失业人员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人员,均应参加年审。处于单位就业状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单位保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前来年审。非本县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不在此次年审范围。
二、年审内容
1.劳动者基本信息变化情况。
2.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变化情况。
3.享受扶持政策情况。
4.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情况。
5.有无转借、转让、出租、伪造、涂改行为。
三、年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本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年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年审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年审手续。工作人员在接到持证人员的申请后,对其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态、享受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及证件使用等相关情况进行核实,信息确认一致的,在《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栏目中予以标注;信息有误的,重新打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不变。
《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年度免费审验制度。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其他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且《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自行失效。
五、年审时间地点
年审时间: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31日
年审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社服务大厅就业创业窗口(原老国税局)
联系电话:0933-6102566
崇信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