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城有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倡议书

各位人大代表:

创城工作已经到了迎检攻坚关键阶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创城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创城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倡议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开展“创城有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一、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员。广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根植人民、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深入广泛地向群众宣传创城是一项普惠的民生工程,创城工作对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管理水平、创造优美环境、提升文明素质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各级人大代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向群众做好深入浅出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创城工作。

二、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引导员。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当标杆、做表率,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要立足岗位做贡献,农(居)民代表要带头发展产业,弘扬新风正气,传承优良家风;干部职工代表要干好本职工作,自觉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文明创建工作,带头规范自身言行,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同时,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组织,每周至少参与一次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配合交管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法规知识普及、机动车礼让行人、电动车挂牌登记、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劝导等活动。

三、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运动员。各级人大代表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分组,积极参与开展“周上街”“周进社区”等活动,督促、协助包抓责任单位、企业开展创城氛围营造、基础设施维护、缆线乱象整治、私搭乱建整治、交通秩序整治、集贸市场规范提升、市容环境整治、市民素质提升等集中攻坚行动,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创城任务。

四、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信息员。人大代表要对标对表创城的目标任务要求,留心周边环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人大常委会将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督办落实。要引导身边人积极参与“垃圾随手捡、问题随手拍、文明随手做”活动,记录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反馈县创城办督办整改。

五、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监督员。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积极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车辆乱停乱放、出店经营、占用盲道等执法整治活动。要紧盯创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约见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问询、质询等法定监督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推动问题解决。

各位代表,开展“创城有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人大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实践。全体人大代表要迅速行动起来,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持之以恒参与“创城有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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