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公开、公平、公正使用,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根据平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平医保函〔2022〕113号)文件,现将参保居民文天元等3人受外伤住院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1、文天元,身份证号 62272419450306****,崇信县锦屏镇新集村人。
2022年11月23日,文天元因左侧三根肋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3666.37元(大写:叁仟陆佰陆拾陆元叁角柒分)。
患者自述在家中因脚滑摔倒导致左侧三根肋骨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2、梁彩兰,身份证号62272419481120****,崇信县黄花乡马寨村人。
2022年6月15日,梁彩兰因左侧髌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4503.95元(大写:肆仟伍佰零叁元玖角伍分)。
患者自述在自己家中因脚踩空摔倒导致左侧髌骨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3、陆女女,身份证号62272419651129****,崇信县锦屏镇铜城村人。
2022年11月26日,陆女女因左侧跟骨骨折,就诊于崇信县人民医院,住院费6466.80元(大写::陆仟肆佰陆拾陆元捌角)。
患者自述在家中楼梯因不慎踩空跌落导致左侧跟骨骨折,立即送往崇信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否认因斗殴、吸毒、酗酒、自残、自杀、交通肇事、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引发外伤,否认有第三方责任人。
现面向社会公示10天(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9日),请知情人士积极提供不符合医保政策报销的情况线索,我们将为其严格保密,并对经调查真实有效的线索提供者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奖励。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县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
受理电话:0933-6102283
0933-6121187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