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令第753号)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规定,在县政协关于“规范城区地名管理”专题协商情况的报告基础上,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城部分街路巷进行命名、更名,现予以公布。请各场所主管单位负责在显著位置设置地名标志。今后开展各类活动所使用的地名,均应以正式标准地名为准。
一、按照大稳定、小调整,方便市民生活和城市管理的原则,对以下街路巷予以命名、更名:
1.命名的街路巷:①将马湾沟渠西侧新建道路命名为“槐荫路”;②将正在建设的散花沟口汭河大桥命名为“凤翥大桥”;③将规划建设的环城南路命名为“锦山路”;④将正在建设的马湾路命名为“文锦路”;⑤将南起残联西侧,北至自然资源局东侧巷道命名为“梅苑巷”;⑥将原第二供热中心东侧巷道命名为“幸福巷”;⑦将滨河东路和团结路交汇处以东至东工业园区道路命名为“东塬子路”。
2.更名的街路巷:①将“朝阳大道”更名为“朝阳路”;②将“元谅路”更名为“锦屏路”;③将“龙泉二路”更名为“凤翥路”;④将正在建设的新窑路和原平安巷贯通,取消平安巷名称,更名为“鱼堡子路”;⑤将“祥和巷”更名为“祥和路”;⑥将“新风巷”更名为“新风路”。
二、为方便市民生活,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对以下街路巷进行延伸,明确起止范围:
1.将西街沿原西南路延伸至青年路南端,取消原西南路名称;
2.滨河西路沿汭河南岸向西延伸至平头沟大桥;
3.将公刘路向南延伸至鱼堡子路,双拥路向南延伸至锦山路,仍沿用原名称;
4.将新风巷向南延伸至团结路;
5.将团结路经下河桥向东北方向延伸接至滨河东路(原省道304线);
6.将东街向东北方向延伸至凤翥大桥,取消一中巷和度假路名称。
崇信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