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对崇信县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行验收

11月14日,省民委二级巡视员吴燕妮带领验收组,对崇信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进行省级验收和互观互检。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辛少波,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马蛟陪同。

验收组先后深入锦屏镇赵湾村“乡村旅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县幼儿园“七彩校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鱼堡子社区“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点,详细了解了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在座谈会上,验收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验收组指出,崇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创建工作氛围浓厚,创建载体丰富生动,切实做到了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验收组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要找准创建工作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突出创建主题和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涵,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要把创建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文化旅游、社会治理等深度融合,让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努力打造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民族工作品牌,不断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记者:信敏雅 编辑:朱双双 审核:张虎平 戴鹏飞)


上一篇: 杨聪督查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下一篇: 席鹏举调研崇信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