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培养“普法多面手” 为基层法治队伍“充电蓄能”——崇信县“法律明白人”培训正在进行中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法治建设水平。近日,崇信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在各乡镇、社区广泛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致力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强、有担当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法律明白人’是指村民中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员,主要承担普法宣传、矛盾化解、乡村治理等工作......”在锦屏镇“法律明白人”培训现场,司法所所长王小亮正在对“法律明白人”的定义和主要职责进行详细介绍。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民事诉讼、财产继承、民间借贷、老人赡养、婚姻家庭、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引导“法律明白人”发挥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实用性很强,收获满满,对依法化解农村家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在柏树司法所,所长李军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行了深入解读,详细阐释了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重要意义及调解原则和程序。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等乡镇常见的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帮助人民调解员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调解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确保矛盾纠纷的化解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据悉,柏树司法所积极推行线上课程自主学、线下集中培训学、交流互助指导学“三学”模式,提升“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解的能力和水平。目前,通过网络线上培训和考试培养“法律明白人”135名,人民调解员49名,为民主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法治人才保障。

在新窑镇、黄花乡和木林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理论授课+案例解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基层群众关注的土地征迁、婚姻彩礼、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法律问题,为在场的“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充电赋能。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帮助大家掌握了调解技巧和方法,增强了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回去一定好好领会、认真总结,在实际调解工作中强化运用,守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4个专项工程之一,重点从村(社区)干部、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网络员、驻村(社区)辅警、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中共党员、村(居)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五老”人员、致富能手等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员中遴选,旨在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今年以来,全县累计遴选培训“法律明白人”400余人,人民调解员100人,壮大了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今后,县妇联将继续立足妇儿权益保障,发挥“联”字优势,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完善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拓展参训人群,积极调动妇联执委、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的主动参与性,充分发挥“三缘”“三情”优势,将“法律明白人”真正打造成为群众身边的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治实践“引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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