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和7月3日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精神,我县决定从7月4日开始,对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每周二、周五上午8:30--11:30。
二、采样地点:县疾控中心业务楼后院。
三、采样对象、频次安排
快递、外卖、宾馆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交通检疫点、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景区景点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和公共服务人员,每周进行2次全员核酸检测。
四、相关要求
1.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从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和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到指定地点有序开展检测,安排专人到现场做好从业人员职业身份甄别、维持秩序。
2.所有人员扫疾控中心场所码后由北门进入,采样后从前门离开,不逗留。注意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随地吐痰,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
3.无故连续2次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采取相应措施管控。
特此公告
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