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健全乡村小微权力监督机制,织密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夯实党执政的基层基础,按照县委安排,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县纪委监委起草人员认真研究了市上文件精神,充分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之后,广泛征求了组织、财政、人社、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两办”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核把关。
《实施意见》共五个部分,分别就进一步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涉及八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二是进一步规范运行体系;三是进一步强化公示公开;四是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络;五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六是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建设;七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八是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职责分工,保障措施,进行了阐述,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任务,对我们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监督工作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关稿件:
http://cx.pingliang.gov.cn/xxgk/zfxxgkml/lzyj/zfwj/202103/t20210303_905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