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赴我县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5月16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小林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委书记张拴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珍珠,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邓双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毅,县政府副县长周芳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崇信聚能燃气开发有限公司、崇信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甘肃天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区饮用水源地(2号井)、崇信电厂、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法定职责履行、清洁能源推广使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等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崇信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全盘考量,系统推进,全力推动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扛起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贯彻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的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以严的举措、实的作风切实推动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条件。要严格依法履职,扎实推动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有效贯彻实施,坚决守牢绿色发展底线,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动员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了解民意、汇集民智、反映民声,进一步拓展参与环保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依法、科学、精准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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