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持续整治医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坚决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根据崇信县医疗保障局、崇信县公安局、崇信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底县医保局牵头组织卫健局、 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医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魏含刚中医综合诊所、佛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崇信新西街店等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自查自纠工作不深不实、表面查改、串换药品刷卡、集中刷卡等违规行为。我局于 10 月 13 日下发了督查通报和处理决定,以上 2 家医药机构逾期未履行整改处理决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和《平凉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经县医保局局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医保中心批复,自2022年11月1日起中止以上两家定点机构医保服务协议30天,协议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满后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崇信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上一篇:关于2022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拟申报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参保居民郑烈香等9人外伤(意外)住院调查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