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8万元的医疗费用,我自己只出了3万余元。 三重医疗保障的好政策,让我们困难群众成了真正的受益者。” 家住崇信县锦屏镇关村村缺湾社的张某某感激地说;
张某某一家原本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命运弄人,2023年1月,张某某被诊断为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先后5次到西安市红会医院治疗 ,可是入院几十天高达12万多的医疗费用,让某某一家犯了难,高昂医疗费用支出使得整个家庭陷入了困难,因此被确定为边缘易致贫户,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关注和帮扶。
在医院进行“一站式结算”后,令张某某惊喜的是,本次住院个人自付 3万余元。作为边缘易致贫户, 张某某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4.56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39万元,医疗救助2万元,总报销金额8.9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8.61%。
近年来,崇信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功能,大力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2023年,县医保局为低收入人群共报销基本医保医疗费用2805.99万元,大病保险174.94万元、医疗救助 917.2 万元,大幅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负担,为困难家庭撑起了健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