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村干部及直系亲属等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公开公示制度》织密监督网络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8年08月30日 |
一是紧盯重点人员。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民自治小组组长、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四类干部,为公示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紧盯重点事项。明确规定要定期公开四类干部本人及其配偶,户籍关系在任职村的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享受低保、危旧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计生奖励扶助、临时救助等惠农惠民政策情况。
三是严格公示程序。严格按照由四类干部本人负责申报,村支部采取会议集体审核、走访调查、部门核对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各小组的村民聚居点进行公示,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和走访调查的工作程序,确保公示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要求各乡镇纪委建立村四类干部本人及其配偶,户籍关系在任职村的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信息库,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有关情况以及村党支部审核把关不严、公示公开不到位,导致发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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