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三举措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
今年以来,崇信县纪委立足对村级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积极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常态化、持久化打好预防和惩戒村级微腐败“组合拳”,有效规范约束了村干部的权力。
一是厘清权责。制定了《崇信县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编制了《崇信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涉及便民服务、民主管理、项目工程、先进申报、党的建设、“三资”管理等九大类31项内容,基本实现村级权力全覆盖;同时,针对容易出现的组织生活不到位、侵占冒领集体资产、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制定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规范运行。根据每一项应办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范围界定、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规定等要求,对31项权力清单,全部绘制了“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给每项权力定规画线。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显示屏、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全透明、立体化地把村级权力事务摆在群众“眼皮”底下运行,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针对权力运行的一些关键环节,组织村干部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双议双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等具体运行程序进行专题培训,准确掌握具体操作程序,确保权力运行顺畅。
三是狠抓督查。制定了监督检查制度,对各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定期检查、抽查暗访,对运行不规范的村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同时,按照谁授权、谁监督原则,围绕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督促县直单位开展再监督、再检查。至目前,县纪委联合组织部、督查考核局共深入乡镇开展监督检查2次,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来源:县纪委监委
上一篇: 基层举报问题集中 "微腐败"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