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张晨辉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5年03月10日

根据县委部署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县委巡察组对原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2024910县委巡察组向人社局(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针对县委第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方面13条问题和整改意见要求,县人社局(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积极整改的要求,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巡察整改工作时间节点,严格对标对表,坚持领导带头、细化责任分解、坚持分类施策、强化监督检查“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精准发力,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整改期间,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推进会和工作调会,一项一项抓整改,一条一条抓落实,确保了巡察整改成果落实见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以致用有差距

1理论学习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度,集中学习了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通过党员大会、干部集中学习会等形式,扎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12场次,专题研讨交流4次,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改变封闭性传统学习模式,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月、全民参保集中宣讲等活动,充分激发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三是开展医保政策宣讲进村(社区)活动6次,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使理论学习成为增强履职能力的内在需求和行动自觉,更好地履行医疗保障职责,以实实在在的学习成果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及时传达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第一议题”制度有效执行到位二是完善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3次,党组(扩大)学习会15次,开展交流研讨3次,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党组成员及分管领导督促指导属党支部召开支委、党员大会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支部书记亲自领学带头落实2024年7月县医保中心党支部成立以来召开支委会7次,党员大会7次,通过“三会一课”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3)医保领域政策性文件应学未学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省内异地结算清算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2024年以来,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人社大讲堂”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15次,对医保领域政策性文件做到了应学尽学。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及省市医保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掌握了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扎实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医保政策规定在我县落地落实。三是坚持学习和研讨相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对待遇保障、参保缴费、基金监管、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更好的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医保力量。

2.医保政策宣传和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线下通过深入乡镇(社区)、医药机构等利用阵地对参保缴费、待遇保障、门诊“两病”、门诊慢特病申请政策开展宣传15次,发放宣传彩页5万份,张贴横幅、宣传栏120多幅,开展“大篷车”进村入户宣传10场次,集日、群众聚集日说教宣传12场次,特别对低收入人口采取入村、入户面对面培训宣传3场次,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线上利用微信、QQ、公众号、抖音号、朋友圈等网络媒体用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语言或漫画图片形式发送信息100多万条。同时,由乡镇卫生院每月对符合门诊“两病”和慢特病办证条件的参保群众建立台账即时办理。二是扎实推进新生儿参保工作全覆盖,乡镇卫生院每月推送辖区内新生儿信息并提醒按时参保。2024年新生儿参保136人,对超过三个月未参保的新生儿由乡镇或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提醒,2025年1-3月新生儿50人参保做到了应保尽保。三是2024年10月安排专人对全县139家医药机构医保报销设备、网络系统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未安装医保报销“三合机”的大麦沟等5家村卫生室通过与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衔接,及时安装了医保报销“三合机”,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实现全覆盖。

3.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加强现场核查评估组成员的管理和培训学习,严格按照准入程序进行审核把关。二是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准入程序,按照医疗医药机构申报、县医保中心初审、县医保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市医保部门审定的程序,严把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准入关口,新纳入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医药机构2家。三是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对今后申请纳入定点的医疗医药机构,必须经县级组织的相关专家现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才能准入,无专家评审意见和评估人员签字的一律不予准入。

2)医保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柏树等4家医院部分医保报销住院补偿费用审批表未签字问题,县医保中心严格按照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初审,县医保中心复审,中心主任会终审的“三级联审”机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使医保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医保报销审核工作更加严谨化、公正化。二是定期对县内各定点医疗医药机构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政策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0次,进一步提高了业务经办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的为全县参保群众服务。三是严格按照省市医保基金稽核工作要求,由县医保中心每月对医保报销审核资料随机抽查,并到定点医疗医药机构现场开展稽核检查,对发现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安全。

3)常态化监管措施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常态化推进日常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医保基金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落实日常巡查、督查抽查、交叉互查、日常稽核、案件专查、数据核查、第三方协查等方式,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到定点医疗医药机构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医保服务协议,做到日常稽核全覆盖,自查自纠全覆盖。同时,对定点医药机构各级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加强了定点医药机构在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方面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规范了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目前,县内相关医药机构医疗医保服务行为基本达到了规范化要求,同类问题未再发现。三是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制度,定期通报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完善基金监管问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尽职免责事项清单,细化追责免责情形,对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协议监管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学习培训制度,常态化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规政策学习培训,提升监管效能。二是结合医保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梳理近年各级各类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日常监管、稽查审核中发现的定点医疗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自查自纠和信访举报线索等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存量问题,逐项分析原因,明确违规金额、处理方式等内容,逐项整改、逐项销号,通过问题整改,常态长效抓好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三是按照“六稳六保”政策要求和国家、省市医保局“存量问题清零”工作要求,经原医保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省医保局同意,对两家医院未执行到位的违约金予以减免清零,所有政策落实、处理决定都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对于工作中存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局及时进行了整改,按照县纪委监委《关于崇信县医保局有关问题的监察建议》(崇监建[2024]24号)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近年来医保领域专项整治、欺诈骗保典型案2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廉洁自律,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在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隐患防范预案,定期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排查12次,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迅速做好化解工作,医保基金得到平稳安全运行。三是常态化推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化定期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一对一”谈心谈话提醒,教育党员干部树牢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2次,通过学习相关警示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思想教育常态化。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1未在政府采购点购买相关物品和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对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警示警醒谈话,杜绝再出现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类似的错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崇信县财政局关于崇信县2022-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更新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2024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定点采购制度,依照政府采购范围,遵循采购程序对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全部通过网上商城采购,报县财政局备案登记。三是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财务分管领导、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学习《预算法》《会计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全县财务人员培训班和预防财务人员违法违纪警示教育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崇信县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等环节明确管理规范,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组织财务人员对所有固定资产购置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与账面数据进行核对,建立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实行按月计提折旧,及时进行会计处理,防止资产管理混乱和入账不及时问题发生三是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等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6.整治形式主义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崇信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和《崇信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召开政策宣传培训及座谈交流2次提高了社会监督员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二是10月18日至31日,县人社局(医保局)邀请市县医保、临床、病案质控专家,抽调社会监督员对县内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进行了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个别医疗机构已移交县卫健局处理,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公开曝光并进行了处罚。三是加强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在全县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公布基金监管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未收到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投诉举报线索,举报线索多数为医保政策咨询和经办服务流程等方面的问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党建引领功能发挥不强

7.民主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

1)“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落实落细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日常会议召开过程中,坚持班子成员先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后再民主决策,严格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记载,对会议讨论事项,详细记载讨论过程及决策意见,目前所有记录程序规范、要素齐全、内容详实。

2)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集中学习21次,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照规章制度研究审定相关事宜,广泛听取意见,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人事决策等都经主任办公会议后,上局务会、党组会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深不细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坚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落实好医保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对于会议内容和活动主题由党支部书记亲自谋划,带头参与,认真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党建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各级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逐项细化分解到人,明确了整改时限,进行跟踪问效调度检查2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手册》等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水平,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业务工作的指导,党建工作各项程序运行规范,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进一步规范换届程序,落实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支部换届程序规范有序进行。

9.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建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二是2022年、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彻底“回头看”,组织生活各类资料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建立整改台账整理归档。三是扎实开展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会前认真学习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程序,全面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党员干部业务素质。

10.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2024年9月通过县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充实了工作人员3名,建立了县级监督检查专家库,聘请社会监督员10名,全县行政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11人,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学习,解决了医保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二是根据岗位需求合理调整了人员结构,对结算审核股、业务受理股配备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解决了人员流动,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大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县级专家库人员、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县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督检查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条,维护了基金安全。四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6次组织人员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监督检查13次,约谈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41人/(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起,暂停医保服务协议6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7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使医保基金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

1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全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管理制度,根据财政补助标准,加强与县级财政部门的衔接,县财政2025年已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二是及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加强医保、税务、财政等部门协作,建立职工医保欠缴整改台账,县财政对欠缴的1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于2024年12月10日拨付200万元,2025年2月17日拨付800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三是严格按照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根据缴费基数、缴费率、参保人数等因素,全面、准确、完整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及支出预算。收支预算编制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要严格加强收支管理,特别在支出上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报销规定,既不提高标准,导致基金短缺,又不能降低标准,损害参保人利益,更好地服务群众。

三、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拓展成效情况

下一步,县人社党组将以十六届县委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巩固好整改成果,持续严格政策标准,持续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类问题不发生。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巡察工作有关条例和规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具体要求上来,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巡察反馈整改问题与强化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目标责任管理和问责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督查考核,着力用制度机制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效。

三是聚焦重点任务抓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13条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巩固好、坚持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切实提升工作效能,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县人社局党组联系方式:0933-6121535电子邮箱:121850228@qq.com;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33-612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