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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凉市纪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崇信1起)

责任编辑: 来源:平凉市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纪律,时刻保持清醒,自觉抵制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华亭市西华镇卫生院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西华镇卫生院违规报销差旅费13笔73人次共计4692元。2020年12月,镇卫生院院长顿志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李维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报销差旅费已责令退回。

2.崇信县信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支付接待费问题。2020年7月至11月,县信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洽谈业务”为由,违规18次支付同城接待费8970元。2021年4月,县信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关永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庄浪县南坪镇高庄村村干部违规接受村民宴请等问题。2015 年2月,时任高庄村党支部书记唐耀明及村文书唐发才在为某村民出具身份证明的过程中,接受该村民宴请并收取香烟数条。2021年3月,唐耀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发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已退还。

以上通报的3典型案例其中2起就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有的违规报销差旅费,有的违规支付接待费,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作风建设问题,认真贯彻市纪委六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把握共性、区分个性,靶向施策、精准施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易发多发隐形变异问题,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风险漏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头治“四风”树新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锤炼党性,传承红色基因,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把握本地区本单位作风建设阶段性特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餐饮浪费、公车私用以及隐形变异等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扭住不放,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铁规禁令生威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