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
责任编辑: 来源: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9年08月29日 |
8月29日,县委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冯建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梁济洲,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田福,县法院院长张永,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海宇,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情况,讨论了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九督导组反馈的有关涉恶案问题办理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强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抓好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衔接,不断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要着力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效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好《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职能、财政部门的财经监督职能、公安机关的技侦追捕手段、检察机关的强制措施、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前介入等各种职能优势,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推动纪法衔接,纪法深度融合,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会议强调,要积极总结探索,建立健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既要注意总结在协作配合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制度,推动今后工作开展;又要不断发现问题和不足,注重形成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机制制度,用机制制度不断规范实践,不断健全监察案件移送司法、线索相互移交、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形成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格局,持续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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