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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深日常监督 推动“专项整治”常“治”长效

责任编辑:屈鸿飞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今年以来,崇信县纪委监委把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做实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着力整治乡村振兴、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督促各乡镇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标6个方面突出问题,15项整改措施,逐项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聚焦项目资金,坚决惩治“微腐败”问题。紧盯2023年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179项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紧盯直达资金、巩固衔接资金、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资金和到人到户惠农财政补贴等资金管理使用加大监督。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开展“十项措施”落实、领导批示、重点项目、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文明城市创建、闲置农业设施利用等专项督查5次,下发通报5期,排查整改突出问题58条,跟踪督办重点事项67件。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拨付滞后的9名单位负责人约谈。

    紧盯服务群众,着力纠治基层治理不正之风。紧盯企业群众办事难问题,全力以赴简流程、减材料、优服务,积极解决各类堵点难点重点问题28个,为45个项目解决了手续办理问题;制定印发《崇信县优化营商环境执纪问责负面清单》,提出12条优化措施,列支执纪问责负面清单24条,监督保障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立足群众关切、行业乱点乱象,破解难点问题。制定印发《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在教育、医疗医保、养老社保等8个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调研督导检查117次,督促整改问题102条,受理办结群众投诉或者反应问题60件,解决群众困难154件;开展监督检查32次,发现整改问题29条,处置问题线索2件。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6件9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3人。

    加强基层监督,督促“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持续细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对村级重大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制度,完成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4个,“一肩挑”村干部74名(其中,组织调整2名)。组织召开全县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调度约谈会议,对工作滞后42名单位负责人集体约谈。

    坚决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守护乡村平安。持续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着重排查在农村、资源领域、娱乐场所等操纵、经营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案件线索,持续整治农村地区“村霸”“乡痞”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受理的线索开展一次“回头看”,组织人员对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案卷情况进行评查。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五步七天”调解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119件,成功1115件,调处成功率达99.6%。(陈海林)